王广发,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1993年创办北京法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现任法政集团董事长、北京王府学校总校长,大连嘉汇教育集团董事长、总校长,三亚城市职业学院校长。
王广发董事长还是北京市工商联(商会)副会长、南南合作促进会副会长、东宇全球化智库基金会副理事长、全球化智库(CCG)资深副主席、北京环球英才交流促进会会长、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战略思维与领导能力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央党校创新工程高端智库项目特邀研究员、外交学院董事、中国政法大学董事、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副理事长、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教堂山分校终身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兼职教授、北京科技大学学生创业导师、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副理事长、英国 AQA 中国首席顾问、江苏教育现代化研究院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常务理事、财政部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原副主席。
【职场小贴士】员工能自愿弃缴社保吗?不签合同就不用缴社保?发表时间:2024-04-25 10:10来源:大学生就业资讯 老板说签劳动合同后才开始缴社保,这样合法吗? 这篇给大家讲明白! 书面承诺 本人自愿放弃公司为我缴纳社会保险,公司将社会保险费作为工资的组成部分,直接支付给本人。本人愿承担一切后果,不向公司主张其他权利。 这种承诺书你见过吗? 有的公司在签订劳动合同时 会要求员工签订这样一份 自愿放弃社保的承诺书 遇见这种情况 请果断拒绝! 还有的员工 为了少缴社保,多拿工资 主动交上承诺书,放弃社保 要求公司将社保转成工资支付给自己 千万别算小账、计小利! 注意! 这种《承诺书》不具有法律效力! 以上这些行为都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系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该项义务不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通过约定变更或者放弃。 有的用人单位 以现金方式代替缴纳社保 还美其名曰为员工好 别信!坚决拒绝才是正解 还有一些员工 想通过工资形式拿到社保费 然后再自行参保或者不参保 以为这样可以有更大收益 这种“小聪明”可不行!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 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 用人单位和个人不得私下就社会保险费进行约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现金,不缴纳社保或者由员工个人自行办理社保缴纳的做法,不可取。 试用期可以不缴社保? 不可以不缴!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具有法律强制规定的。 即使是在试用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也不能不缴社保。 不签合同就不用缴社保? 有的公司 以没签劳动合同为由 不给员工缴纳社保 这种说辞是不对的!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保费。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 不代表没有劳动关系! 遇到没签劳动合同别担心,员工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自己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考勤记录;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有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应该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以上这些你都记住了吗? 大家一定要擦亮眼睛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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