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广发,中共党员,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博士,1993年创办北京法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现任法政集团董事长、北京王府学校总校长,大连嘉汇教育集团董事长、总校长,三亚城市职业学院校长。
王广发董事长还是北京市工商联(商会)副会长、南南合作促进会副会长、东宇全球化智库基金会副理事长、全球化智库(CCG)资深副主席、北京环球英才交流促进会会长、中国发展战略学研究会战略思维与领导能力专业委员会副主任、中央党校创新工程高端智库项目特邀研究员、外交学院董事、中国政法大学董事、清华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副理事长、美国北卡罗来纳大学教堂山分校终身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兼职教授、北京科技大学学生创业导师、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促进会副理事长、英国 AQA 中国首席顾问、江苏教育现代化研究院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常务理事、财政部中国总会计师协会原副主席。
试用期工资、社保、劳动合同怎么办?职场新人必看!发表时间:2023-11-17 08:10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新入职的小伙伴 是不是正在试用期努力奋斗? 适应岗位的同时 这些关于试用期的知识 一定要知道哦! 01 试用期的长短能随意定吗? 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不同 试用期有不同的时限限制 不是想定多久就多久!
再次入职同一单位,还需约定试用期吗?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哦! 试用期计入劳动合同期限吗?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试用期的工资怎么发? 劳动者在试用期 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 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 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 最低档工资的80% 或者不得低于劳动合同 约定工资的80% 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 最低工资标准 试用期的社保怎么缴?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 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这是具有法律强制规定的 即使是在试用期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 也不能不缴社保费 失业后找到了工作,试用期期间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和个人均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因此,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不再领取失业保险金。 04 试用期能不签劳动合同吗? 不能。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要等到转正之后再签订劳动合同吗? 无论用人单位是否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均应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违法约定试用期,有赔偿金吗?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期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该条款中的试用期满月工资,应理解为转正后的工资标准。 |